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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利物业专题推荐: 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纳入国家立法 物业服务企业务必当好践行者

    发布时间:2019-09-18 19:20:01   来源:南方周刊   

    住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纳入物业服务企业的信用管理体系
     
     
     
           (本刊讯)当前我国正处于生态文明建设、绿色发展的关键期、攻坚期和窗口期,各项环境污染攻坚战全面打响,污染治理、环境保护进入了以生态环境的切实改善和修复为目标,“山水林田湖草”统筹考虑、系统推进的新发展阶段。
        垃圾分类势在必行,总书记做出重要指示:环境卫生作为公共卫生的重要组成部分,关乎环境保护和居民的生活舒适度,已成为现代文明城市建设的重要保证。而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升,我国生活垃圾产量日益增加。而推行垃圾分类能够实现减少环境污染、节省土地资源、利用再生资源等三点重要意义。
         2017年3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2019年6月6日,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9部门印发《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自2019年起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根据要求,到2020年,46个重点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其他地级城市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至少有1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目前,多地已经开始启动垃圾分类工作。2025年底前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将基本建成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近年来,中国环境保护和社会治理领域的地方立法力度不断加强,《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在地方人大会议上审议并表决通过,人大代表积极建言,社会舆论高度关注,也体现了环保法治意识的增强。
            如火如荼的垃圾分类推行即将迎来法律护航。6月25日提交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中,提出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这是生活垃圾分类首次被纳入国家立法当中。
          《草案》对“生活垃圾污染环境的防治”进行了专章规定。受国务院委托,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在作《草案》说明时表示,这次修订工作,将健全城乡生活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制度,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按照产生者付费原则实行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广州颁布《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文件, 率先以地方立法推进,不分类就是违法
           据了解,各地正从法规配套、宣传动员、日常监管等方面共同发力,推动垃圾分类落实到位。
      广州是2000年我国首批8个垃圾分类试点城市之一,也是全国率先以地方立法的形式推进垃圾分类的城市,目前已出台配套制度,包括制定条例实施意见,针对学校、机关团体单位、酒店等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指南12项指引等,初步建立垃圾分类法规制度体系。
           广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垃圾分类工作,把垃圾分类纳入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2018年3月30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规定条例从2018年7月1日开始实施。2019年8月12日,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州市深化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通知,共列举了9大项60小项的重点工作任务,各项任务均设有完成时限,全面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2019年8月14日,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出关于全面实施居民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的通知意见稿,提出生活垃圾分类样板居住小区(社区)原则上于2019年8月底前完成楼道撤桶、投放模式优化;已完成楼道撤桶或条件成熟的各类住宅小区原则上于2019年9月底前完成投放时间、点位等的优化完善;其余物业管理小区、非物业管理小区以及单位自行管理小区原则上于2019年10月底前完成楼道撤桶,实施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各区域街道根据实际情况落实推进垃圾分类相关工作。
            对于未严格执行垃圾分类的个人及单位,《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
           个人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责令改正,处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个人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五项、第六项规定,未按规定投放废弃的大件家具或者电器电子产品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处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未按规定投放生活垃圾,交付收集单位的生活垃圾不符合分类标准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在市政府电子政务信息平台公布处罚结果。
     
    保利等物业服务企业形成制度保障,实现规范运作
           近日,记者走访市内各区多个街道,发现它们为推进垃圾分类可谓各出法宝:环卫站免费收运餐饮垃圾、设置回收机让居民“赚钱”、充分发挥老干部的表率作用……力争让“垃圾分类”深入人心。  
     
           广州市日前明确垃圾分类先行推广区域,包括保利物业在管社区。这些区域必须按规定施行垃圾分类。近几年来,保利物业在广州市20多个保利社区加强垃圾分类推广工作,诸多小区实现了“华丽变身”。
            在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和帮助下,保利紫林香苑小区制定并实施了《垃圾分类小区管理规约》。管理规约作为小区内的“法规”,对于居民的日常行为具有一定的规范和约束作用。在征得2/3业主同意的情况下,将垃圾分类处置的有关内容和要求纳入管理规约,并作为正式的规定颁布实施,可以形成制度保障,实现规范运作。
           据保利(广州)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介绍:“居民进行垃圾分类投放需要意识的提升,我们进行试点就是为了慢慢加强居民的意识,如果只是口头宣传,居民看不到实际的投放点,认识是很模糊的。以前一包垃圾直接扔进垃圾桶,现在需要分类,给垃圾取‘名字’。很多居民还是很不适应。从家里开始完成垃圾分类,对于居民来说空间成本和时间成本是需要转变的一个过程。”
           
           对于日常监管,专家建议加强各方互相监督。广州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负责人说:“市民投放垃圾,由物业监督指导;物业是否在垃圾箱房分类存储垃圾,可由市民监督;垃圾运输车如果发现小区垃圾分类没做好,可以督促物业分类;同样,物业可以监督运输车是否‘混装混运’。”
      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刘建国说:“垃圾分类是一项复杂艰巨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会一劳永逸,需要持之以恒、循序渐进、不断投入、久久为功地抓下去。”
     
    地方《条例》明确,物业服务企业务必当好垃圾分类的引领者、推动者、践行者
           环境治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垃圾分类与处理,又是环境治理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推动垃圾分类推广工作,不仅需要改变人们的传统观念,还需要出台相关制度进行监督约束。 
           纵观世界,在欧美,垃圾分类己经成为人们生活的习惯。在日本,通过几十年的坚守,从儿童教育开始,至今,垃圾分类投放已成为日本民众的一种自觉行为。  
           因此,尽快提高我国公民环保意识,并根据日益增长的垃圾产品和环境状况,加快推行垃圾分类工作、完善垃圾回收制度、 构建垃圾处理机制,最大限度地把垃圾变废为宝,改善生存环境质量,己迫在眉睫。  
           广州为垃圾分类立法,  约束物业服务企业 , 广州作为全国的大城市,居住人口达1500多万,环境治理工作刻不容缓。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条例》出台后,物业服务企业在从事日常物业服务过程中,可以有法可依,同时,物业服务企业的工作压力更大、责任更重。  
          《条例》第六条:  住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纳入物业服务企业的信用管理体系。
          《条例》第十七条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包括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要求、模式以及投放结果不符合分类标准的相关责任等内容。
           
            实行小区清扫保洁服务外包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要求纳入清扫保洁服务合同,并对生活垃圾投放结果不符合分类标准的责任作出 相应约定,督促保洁员协助居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工作。
           市住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内容纳入其制定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由此可见,《条例》清晰地划定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的职责、处罚框架,确立了条块结合,将社会监督、行业监督、执法监督结合起来,促使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在自觉和各方监督的环境中,做好垃圾分类管理工作,促进城市精细化管理。  
           生活垃圾分类的  意义与必要性  垃圾分类是对垃圾收集处置传统方式的改革,是对垃圾进行有效处置的一种科学管理方式。
          《条例》既对生活垃圾处理明确规定“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四种方法,又对生活垃圾按“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干垃圾”进行具体细分,通俗易懂,利于全民参与。  
          《条例》的颁布,有利于积极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循环利用,引导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提高全社会的环保意识和公德意识,优化人居环境,保障城市生态。  
          《条例》的实施,有助于更好地实现垃圾无害化处理;有助于“变废为宝”实现再生资源循环利用,节约原生资源;有助于减少垃圾清运量,从而减少占地,减少环境污染,减少资源浪费;有助于提升全民文明素质,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  
           广州人口众多、企业众多,每日产生的垃圾量巨大,面临垃圾围城的情形。因此,采取垃圾分类收集的方法是必然选择。 
          《条例》既明确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也在生产、流通、消费、办公等领域规定了促进源头减量的措施。更为重要的,是通过社会监督、行业监督、执法监督等举措,保证了《条例》实施。 
           物业服务企业要当好  垃圾分类的践行者  从源头抓起,教育群众。生活垃圾分类,要从每家每户开始。各级政府要通过媒体开展公益宣传,设立生活垃圾科普教育基地,面向社会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大型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单位设立公众开放日,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幼儿园、中小学校的教育内容,真正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的氛围。 
           
         

            物业服务企业要大力推广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教育,对业主、租户、家政人员开展培训,指导群众熟悉、掌握家庭生活垃圾分类方法;加大对物业服务企业员工专项培训力度,帮助他们提高垃圾分类管理的意识、责任感和指导业主实施垃圾分类的工作能力。  
           垃圾作为城市发展的附属物,每一个市民既是垃圾的制造者,又是垃圾的受害者,如今更应成为垃圾公害的治理者。在推动垃圾分类的同时,更必须治理垃圾产生的源头,在前端和过程中将量减下来,形成一条清晰的纽带。  
           
            对物业服务企业而言,垃圾分类处理的监管工作是一项长期而繁琐的工作,要真正确保《条例》落地,物业服务企业必然要加大现场监管工作力度,无疑也需要增加更多的工作要求、工作人员成本。因此,经费问题急需解决。 
           目前,上海市许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费的价格存在多年不涨的情况。而随着上海市员工最低工资的年年上调,人员的用工成本和材料费用愈来愈高,相当一部分物业服务企业服务的住宅小区项目入不敷出。如果按照垃圾分类要求增加人员、增加垃圾桶、垃圾袋等,相关成本有很大的缺口。  
     
    携手共同推进 保障垃圾分类长效实施 
           2018年7月1日,《条例》已正式实施。目前各方高度重视,都在积极推行此项工作,但是,仍需长远考虑,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真正做到坚持和保持。  
           垃圾分类工作是城市精细化管理的重要内容,居民委员会、街道、业主委员会都应鼎力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多方携手共同推进建立制度保障垃圾分类工作的长效实施。  
          《条例》实施后,相关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也亟待细化和改进,在制度上、经费上建立推动垃圾分类工作的长效机制。  物业管理行业要研究将垃圾分类纳入物业管理的服务范围,同时应将垃圾分类所涉及的成本纳入物业管理费构成中。
           在物业服务合同中,应将垃圾分类的内容、标准予以明确,实施考核。  通过对《业主公约》的修订,将垃圾分类的要求写入《业主公约》。借助《条例》处罚机制,加强对业主、租户和家政人员的约束力,逐步把垃圾分类转化为各方的自觉行为,真正使这一利国利民的工作常态化、长久化。  
    (文/ 南方周刊 严立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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